中新经纬2月10日电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某运动鞋品牌常务副总张若松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,剥夺*治权利二年,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;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据媒体报道,该运动鞋品牌为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(简称“回力鞋业”)。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由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;另据天眼查信息,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由A股上市公司华谊集团全资控股,华谊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。
点名索要蒂芙尼、爱马仕
刑事裁定书显示,张若松,曾用名张恩祁,男,年8月14日出生,上海XX鞋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XX公司”)常务副总经理。因涉嫌受贿于年11月10日被留置,因涉嫌犯受贿罪于年1月25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3月3日被逮捕。现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。
据刑事裁定书,年10月,张若松经上海XX集团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XX投资”)招聘入职XX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,主要分管公司安全、商场、内贸等,并负责电商销售、市场拓展、品牌推广等事务。
年10月至年11月,经XX公司**班子研究决定,继续聘任张若松担任XX公司常务副总经理,分管市场、销售、品牌推广,并负责品牌市场拓展,经销商授权管理、专单货品货号审批、经销商分货管理等事务。
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
续聘期间,张若松开启了巨额索贿之路。
年1月,XX1公司成为XX公司旗下“XX官方旗舰店”代运营服务商,年起变更运营主体,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官方旗舰店主体授权经营协议。
年至年,张若松利用上述职务便利,先后三次向梦鹿公司实际经营人季某索要现金共计人民币万元(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),并要求季某为其支付出行机票费用共计18万余元及购买蒂芙尼手表、万宝龙笔、爱马仕手提包等物品,其中部分受贿款被张若松用于个人投资。
年11月10日,张若松在上海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XX集团”)纪委工作人员陪同下至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接受调查,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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